4月21日,南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章燕萍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小明、邓胜、周伟民、吴建明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熊枝星及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南城县人大常委会2025 年监督计划》(草案),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县人民政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抚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县人民政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 2024 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南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及企业用工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县医保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县文广旅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文广旅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变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书面),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变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南城县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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