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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4-18 来源:南城县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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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情况的报告

水是生命之源,保障饮水安全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围绕“聚焦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主题,开展了环保抚河行活动。12月份,我们对环保抚河行进行了检查调研和跟踪回访活动,实地检查农村饮用水源、水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水污染防治,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监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活动开展情况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计划安排,128日,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及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卫健委、融媒体等相关单位开展了环保抚河行活动。检查组分别对县第二水厂、株良镇和天井源乡集中饮用水源以及天井源乡新建村、株良镇路东村农户末端水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活动推动下,我县水污染防治、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依法开展水环境问题整治和监管责任及水资源价值实现机制等方面工作取得一定实效。

一是紧扣主题开展活动。今年环保抚河行活动主要选取抚河流域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管理、水源周边污染防治、分散式供水管理以及水质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涵盖了农村饮水安全的各主要环节。赴乡镇检查,聚焦水源保护区,察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宣传牌和防护栏等设施;查找水源周边污染源,包括乡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粪污处置、工矿企业治污等情况。通过全方位有重点的监督,推动农村饮水问题系统解决。

二是严格依法开展活动。活动中,我们对照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检查活动。通过依法监督,促进各级政府对本地环境质量负责、有关责任部门对监管工作负责、各类企业主体对污染防治负责,广大人民群众对公民义务负责,形成全方位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局面。

三是带着问题开展活动。检查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提前掌握受检查乡(镇)、村以及点位项目的基本情况,带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感情去查找问题,带着问题去检查,深入农户家中抽样检测,了解实情,提出了有针对性意见建议。同时,注重监督成果的转化,在实地检查后现场反馈检查意见,有力促进了问题整改落实。

二、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饮水安全要有保障,让农村人口喝上放心水”的殷殷嘱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全县共有8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5个饮用水源为河流型, 3个饮用水源为湖库型。县生态环境局每季度都会对“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开展水质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我县“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Ⅲ类以上标准,合格率100%

一是综合整治解难题。围绕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目标,大力开展以保护饮用水源地防护区和加强废水排污企业环境监管等为重点的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确保供水安全;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掌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状况,杜绝企业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破坏活动。

二是严格执法落重锤。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群众反映和环保督察涉及的饮用水水源问题列为整改的首要任务率先部署、强力推进、现场督办,倒逼各职能部门夯实责任,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截止128日,全县生态环境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排查企业300家次,查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4件。

三是扩大宣传聚共识。结合“中国水周”、“六五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日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平台,采取播放公益广告、发放倡议书、悬挂标语横幅等形式,深入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农村等地广泛宣传饮用水源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让广大群众熟知水源保护区内不能洗衣服、垂钓,保护区旁边不能有养猪、种菜、施肥等污染因子,真正使“爱水、护水、节水”理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虽然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少差距,治水任务还很艰巨,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还不够到位。根据《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供水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检查中发现,在农村供水工程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问题,在农村水源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着共同的“管理难”问题,甚至存在后期无人管理的状况。如天井源乡新建村自来水厂是山泉接入净化池后直接供应村民饮用,无专人看管;株良镇路东水厂管理人员24小时在位管理难落实等问题。

二是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机制有待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水利、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通力合作,协同配合,联合执法,整体推进。目前,我县农饮水源地主要由水利部门建设,负责日常管理和供水,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末端水的水质检测,环保部门负责水源地水质监测、水源地的划分和管理,处于“谁都在管,又谁都管不到位”的状态。检查发现:一些地方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支流和小流域水质较差,跨界河流治理相对滞后,缺少对水源地保护的有效监管,执法监管合力和资源高效配置尚未形成。

三是农村安全饮水支撑保障能力还不足。检查中发现,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资金及运行管理费用缺口大,配套资金压力大。有的乡镇供水虽建有饮水工程,有管理生产用房和净化处理装备,但现有管理人员均是临时抽调职员或农村承包户,没有经过专门的上岗培训,对饮水工程的工艺流程不了解,工作人员普遍专业技能素质低,消毒净化处理操作不规范;目前仍有部分千吨万人规模以上水厂未按规定建立水质化验室,规模以下水厂自检设备和人员更加缺乏;水质检测一般采取县级水质检测机构月巡检、卫生健康部门季抽检的方式,难以对水质稳定达标形成保障。一些地下水、山溪水、湖库水等水源定期检测更是无法保障,许多分散供水处于监管盲区,水质堪忧。

四、加强我县农村饮用水保护的意见建议

提升供水水质,是一项关系千家万户的系统性民生工程。我们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担当,推动农村饮用水水质持续提升,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健康、安全放心水。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水资源保护利用的使命担当。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全流域综合治理和农村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等一系列工作,让优美生态环境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放心水,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扎实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用心用情守护好广袤乡村的生命之水、健康之源。

二是聚焦短板,着力解决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要以开展党史教育为契机,把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检验党史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按照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开展常态化联合监管,形成全链条监管合力;以用水安全为首要任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做到水资源保护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健全完善水质监测检测体系,及时发现水质问题;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完善生态补偿考核制度,进一步实现生态价值转换,推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各部门要将环保抚河行活动发现的各类问题纳入环境治理和环保督查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台账清单,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整改监督,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力求活动取得成效。 

三是压实责任,着力提高农村饮用水管理的能力。要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改进作风,切实解决不愿管、不会管等问题。要科学选择水源地,加快备用水源地选择建设,坚持水源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并重,注重保护区森林植被保护,提高保水蓄水能力,对保护区内农业种植、林业开发进行结构调整。规范设立保护区标志,强化隔离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查管护,杜绝水源地保护范围内违法排污、建设项目和堆放废弃物、游泳、洗涤、垂钓等影响水源水质的各类行为。全面排查治理水源地上游工业、畜禽养殖、农业种植等污染源,做到精准施策,治理到位。要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定期开展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各环节的水质监测,落实水源水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监测数据共享机制。要着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因地制宜扩大供水、截污管网覆盖面。要不断提升农村饮用水污染防治水平,用法律武器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优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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